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藏品資訊
南門門額拓本藏品圖,第1張

圖檔授權標示:


南門門額拓本

藍見元

圖書文獻類 - 藝術圖像

碑碣拓本

砂岩石

1835~1835

寬:105 x 高:40 (cm)

原碑尺寸(寬):105.00 , 原碑尺寸(高):40.00 , 原碑尺寸(厚):0.00

採拓

登錄號:19990011456

本物件為西元1835年(道光15年)阿里港城南門門額,上款作「道光歲次乙末新建,督催職員陳四美」,下款署「正總理藍見元、副總理莊高明,董事蔡合發、陳珠記仝立」清代地方行政制度中有縣丞一職,可因應地方拓展、治安需求而便宜設治、隨機移置,以輔佐知縣,故有分縣之稱。臺灣府鳳山縣縣丞原設於萬丹,至西元1761年(乾隆26年)移置阿里港,得見以下淡水溪河運重鎮著稱的阿里港受到重視,自此墾殖日繁,闤闠漸盛。西元1853年(道光15年)地方士紳新建城垣與城門四座,以護衛民居;直到日治時期,城拆垣毀,僅存南門與北門二件門額,移立里港公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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